《时尚芭莎》主编苏芒称人们冬天穿秋裤很不时尚,引起了网友广泛讨论。而据说在英国,穿秋裤是“没出息的人才干的事儿”。
我觉得这个叫苏芒的女人有点病,顶个时尚的名,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时尚,于是到处的宣扬她的时尚论!这让我想起没有钱的人,经常装作很有钱;没有学问的人,经常高谈阔论;没有社会地位的人,经常喜欢谈论阶层问题……由此得出结论:这个女人骨子里不时尚,时尚是后学的,东施效颦,所以生怕别人嘲笑她,所以到处大喊时尚。
真正的时尚,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觉,比如三毛,或者是经过多年沉淀历练之后的感觉,比如张曼玉,事实上她们从来没有标榜过自己时尚。时尚的感觉是学不来的!
时尚是个很宽泛的词,作为芭沙的主编,仅仅把时尚理解成穿衣服,是不是太狭隘了?把时尚解释为一种全新思维方式,一种概念才更合理!
苏芒在做客《鲁豫有约》的时候说:当时大家住在一个公寓,一间男的住,一间女的住。晚上没事就凑在一起,忽然我看到某人的箱子是打开的,我竟然看到了一条令人发指的毛裤。我说你为什么带毛裤?他无辜地看着我说,这不是毛裤,是尼龙裤。我及时制止了事情的发生,虽然他带了,但没有穿。
我就纳闷,中国冬天大部分地区都是零下,即便是《时尚芭莎》所在地的北京!即便是屋子里永远有空调,以车代步,我还真就不信,这个蠢女人一点冬天的边都沾不到!英国人不穿秋裤,没看见40岁之后的英国女人都静脉曲张的腿奇形怪状,50岁之后坐轮椅的女人有多少?叫苏芒的女人,你可以坚持你不冷,但是你不能拿你的标准说事,所谓“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”,何苦死岂白咧的让别人跟你一起冻着?
苏芒还说:由于我常在国外,懂得外国人的一些礼仪,我觉得入乡随俗很重要。我们要出国培训,我对某些领导提出了善意的忠告,我说,你千万不能穿毛裤。我们是冬天去纽约,很冷。我为了让他害怕,说外国人很歧视穿毛裤的,这样有失我们中国人的形象。
这段话简直令人发指!外国人再时尚,也不会解开中国人的裤子,看到谁穿了秋裤就 嘲笑说:“哦,天啊,你真不时尚!”再说哪一条写着:“穿秋裤,表示对人不尊重。如同对人竖起中指”?最可气的是“我为了让他害怕”,也就是说人家老外并没有打算让中国人害怕,而是这个叫苏芒的女人打算让中国人自己先害怕!这是什么P话啊?很黄很暴力!很令人发指!
我想苏芒压根就不理解什么叫“时尚”。
对于这个叫苏芒的女人,建议把她扔到北极圈,跟爱斯基摩人讲明白:不穿秋裤才时尚!你们怎么还穿令人发指的羽绒服呢?脱了,统统脱了,跟我一样光腿穿裙子,穿西服裤子!那多好啊!彻底建立不穿秋裤全球时尚圈!
对于《时尚芭莎》,原本是个很好看的杂志,只是这样的主编会降低你们杂志的品质,建议换人!别找动不动就摸男同事腰,看人穿没穿秋裤,满脸是斑,口头标榜时尚的女人做主编!
ps:忽然想到如果哪天ck或者channel或者amani或者LV等等,作了条秋裤,这女人会不会转口喊:“穿秋裤,时尚”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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